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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品名表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生产、贮存和销售。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7694 危险货物命名原则

稀释 指在物品中加入水、醇或其他溶剂,以降低溶液的浓度或涂料的粘度。涂层指物品表面经处理后,包覆一层油、蜡或其他材料,可防止物品与水或其他物质发生化学反应第1类 爆炸品
4.1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2 第2项 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3 第3项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4 第4项 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4.5 第5项 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5.1 第1项 易燃气体
5.2 第2项 不燃气体
5.3 第3项 有毒气体 6.1 第1项 低闪点液体
6.2 第2项 中闪点液体
6.3 第3项 高闪点液体7.1 第1项 易燃固体
7.2 第2项 自燃物品
7.3 第3项 遇湿易燃物品8.1 第1项 氧化剂
8.2 第2项 有机过氧化物9.1 第1项 毒害品
9.2 第2项 感染性物品11.1 第1项 酸性腐蚀品
11.2 第2项 碱性腐蚀品
11.3 第3项 其他腐蚀品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标准计量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和交通部公路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牟锡华、韩萍萍、范贵根、谭尚林、陈钺。
参加本标准起草的有铁道部运输局胡恒旭、民航局运输司许毓信、交通部海洋运输局李建生、交通部内河运输局王家骧、交通部公路局周有才、交通部标准计量所傅重光、北方交通大学吴育俭、罗善美。
本标准参照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推荐的《危险货物运输建议案》(Recommendation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1988年,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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