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货范围及禁发货物目录

 1、俄顺国际有权放弃或者拒绝不适宜速递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和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由发货人及其发货代理商承担。

具体为:

可接受货物:内置电电池类、弱磁性、茶叶,工艺刀剑(未开刃且长度小于18公分)、陶瓷刀、面膜(不含酒精)。
特殊类渠道:纯电类(移动电源,充电干电池等)液体、膏体、粉末等化妆品(非易燃易爆品),对讲机,传呼机等通讯设备。

不接受货物:化工产品,内含液体的蓄电池、管制刀具、食品、保健品、药品、枪械武器(含仿真)、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强磁性货物以及其他威胁运输安全的货物。

2、 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

俄顺国际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3、 发货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是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愿的物品。

4、 发货人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易损坏物品等),发货人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货运代理商做出特别声明,或实行实际报价措施。
注:
俄顺特殊货渠道可以收货电池类、粉末、液体类产品,主要为打火机(不含气)、usb打火机(不含气)化妆品,如:粉饼、口红、BB霜、指甲油、爽肤水、沐浴露等粉质和液体的产品。

关于赔偿:因清关扣货和派送不成功的,敏感类特殊产品只做退回当票运费处理!(退回当票运费=1倍运费) 

     时效是60天不到按照丢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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